质控科

医疗质量控制的工作流程:

以每月一期病历质量简报为纲要,汇总各项考核结果,在简报中进行全院通报。按照《山东省乡镇卫生院建设与管理标准》要求,实行院科两级控制,以运行病历质量检查为切入点,不定期随机抽取各科室在院病历进行检查、评分。每月底对科室、个人病历书写进行质量评比,以每周反馈督促提高。每周一次总结各科室质控问题,通过反馈表格发至各科室,有针对性进行整改,持续提升医护服务质量。

病案工作流程

1.病人出院,按要求完成病历书写

2.出院三天内,完成科级病历质控

3.移交病历至医务科, 一周内完成院级病历质控

4.病案信息录入电脑

5.归档、储存包括

a.借阅病历 移交病历登记手续 借阅期限:一般病历为2周,借出病历不得随意转借  储存

b.复印病历  (复印人符合条件,出示相关证件)由本院医务人员陪同进行复印(禁止复印规定中不能复印的资料)  复印内容做好登记,核实无误后加盖公章,收取工本费(A4纸 0.5元/张)

复印病历须知

一、复印病历在办理出院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后可进行。

二、复印病历时申请人必须携带:

1、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,应提供其有效身份证原件。

2、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,应提供代理人及其病人双方身份证原件,(16岁以下儿童带户口本)

3、申请人为死亡患者家属的,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,申请人为司法或保险机构的,应提供介绍信,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原件。

4、在就诊科室开单,门诊收款处交费。

三、复印地点:公共卫生楼2楼病案室

四、复印时间:周一至周六。